2016年11月6日 星期日

儒道日記 (42) 培養整體觀

  我在〈儒道對社會的貢獻〉這篇文章裡說:「良心時時刻刻對我們下命令,凡事依照良心的命令而行,自然會有充實感、悅樂感,體會到人活著的意義與價值。」其實這說法還可以再討論,不妨由我提出問題,自己和自己辯論。依良心的命令而行,真的會感到快樂嗎?就處事來說,學生在上課、唸書、準備考試時,常覺得痛苦、壓力大,尤其是自己不感興趣的科目更是如此;出社會在政府或私人機構上班,也有許多瑣碎、煩人的事要做,或面臨工作期限截止的壓力;但本於良心,又不得不去完成學業或工作,是否感到快樂就很難說。就待人來說,雖然我們由良心出發,願意主動去關懷別人,但別人的回應是否符合我們的期待,並無必然保證。有時我們的付出對方並不領情,而以冰冷的態度回應。甚至別人還會利用我們的善意,滿足自己的欲望,卻對我們的福祉或尊嚴漠不關心。在遇到打擊、挫折的時候,忠於良心是否仍然是快樂的呢?

  我認為在這些情境下,忠於良心仍然是充實快樂的,但良心的功效不完全從當下的感受來,我們必須培養「整體觀」,才能慢慢分辨、看出、體會到這些功效。整體觀如老子說的:「有無相生,難易相成,長短相較,高下相傾,音聲相和,前後相隨。」(《道德經‧第二章》)在待人處事的過程中,當下感受到的辛苦是具體而真實的,任何人都無法否認。但人的感覺其實是豐富多樣,雖然辛苦,但在學習或接受工作挑戰時,也可以滿足好奇心、累積成就感;即使是面對自己不太感興趣的科目或工作,只要抱持認真積極的態度,仍然會有一些收穫。如果心靈的覺察力不夠敏銳或細緻,往往就會被負面情緒淹沒,看不到這些正向的價值或成果。正反兩面同時成立才是整體。

  待人也是如此。從理想面來說,孔孟相信人之性善,每一個人都是以「與別人相親相愛」為根本願望,只是受到先天遺傳、後天經驗與環境的影響,使良心被埋藏起來,發不出愛人的動力,不懂得尊重自己與別人,也無法與別人有恰當的互動與和諧的關係。我們容易因為看到別人的負面言行,而開始懷疑人之性善;但這只是受傷、生病的表象,事實的全貌為何,仍然有待於我們進一步探索。

  從現實面來說,性善雖然是超越的理想,但也經常能落實實現。社會上大多數人的德行都很平凡,起碼能做到六十分,雖然不是聖賢或天使,卻也不至於淪為魔鬼或禽獸。如果大多數人是魔鬼或禽獸,每天互相屠殺、殘害,社會早就土崩瓦解了,人們也無法過著安定的生活。雖然現在社會很亂,道德淪喪的事情可以說不斷在增加,但將標準放寬,整體來說六十分以上的人還是比不及格的人要多。我們秉持良心與別人相處,一時之間好像會遇到挫折或看不出成果,但人的性善、良心不可能永遠埋藏,仍會隨時突破限制,從夾縫中顯露出來,促成人我的共鳴。只要人間的倫常道德持續存在,長遠來說忠於良心還是會有回報,帶來充實、悅樂的感受。

  孔子說:「仁者不憂,知者不惑,勇者不懼。」(《論語‧憲問》)這三種人遇到現實上種種挫折、打擊都能夠自我消化,將負面情緒(憂、惑、懼)轉化為正面力量(仁、知、勇)。但孔子從來沒有稱許任何活著的人是仁者,可見要成為仁者,也不只看一時的表現,而要從人一生的待人處事,能否為後世立下人格典範而定。仁者的本質便是忠於良心,常懷抱愛與理想,每做一分工夫,內心的負面情緒就減少一分,臨終時對人生也就更感到滿意而不後悔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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