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2月4日 星期三

課堂討論素材 (20) 王貴芬掌摑護理師案

王貴芬起訴 檢要求「速審重判」
【聯合報╱記者楊德宜、曾增勳/桃園縣報導】
2013.12.03 05:12 am

桃園縣蘆竹鄉代王貴芬涉嫌掌摑林口長庚醫院護理師,桃園地檢署昨依傷害、暴行公然侮辱罪起訴王貴芬,檢察官表示,為避免產生「一犬吠聲、眾犬咬人」不良擴散效應,請求法院速審重判。

桃檢上月廿八日偵辦王案,為求警世,五天內偵結起訴。檢察官以蠻橫無理、惡形惡狀、寡情薄義等重話,指責王不當行徑。

王貴芬表示,一時失控打人,深感後悔。

檢方調查,上月廿六日王貴芬打電話至林口長庚醫院,要求護理師李瑋珍接聽,當時李正為其他病患抽痰,王竟要求轉告李不得再照顧她父親。後來李接電話,王貴芬要求解釋父親病況,不滿李以無法確認來電者身分,擔心洩漏病患個資為由婉拒,嗆李「妳很大牌」。

王貴芬當天下午到護理站,連聲高嚷「叫她(指李瑋珍)出來」、「我就是不要她照顧我爸」。進入護理長室拉下窗簾,以右手掌掌摑李雙頰,造成李臉頰挫傷、左耳挫傷。

王貴芬否認掌摑,辯稱只伸手拍到李的口罩,沒碰到耳朵,質疑李在自家醫院驗傷,院方偏袒;指控醫院開記者會演戲、叫醫護人員連署,但父親在醫院手上,什麼委屈都不能說。

林口長庚醫院表示,依「護理單位病人隱私維護管理作業準則」,即使確定來電者身分,只能提到病患有無發燒等表象,不可提到治療情形,李瑋珍是依規定行事。

檢方指出,王貴芬為高學歷民代,屢蠻橫無禮要求護理師依她指示照顧病父,視護理人員的職業尊嚴為土芥,只知「為父喉舌」、「捨人救父」,視其他病患的醫護權益如涕唾。李為王父付出愛心、耐心,卻落得被掌摑下場,不禁令人深嘆。這兩巴掌非但重創告訴人身心,更打在其他護理人員心上。


2013/12/03 聯合報】  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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